正信的佛教(29)
时间:2024-01-20 07:20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§佛教是重男轻女的吗? 在上座部的南传佛教,由于特别重视比丘的身分,无形中有重男轻女的观念,因为佛陀对比丘们常常告诫女色的可怕,女色是魔是蛇。 其实,佛陀的本怀未必重男轻女,因为色欲是属于男女双方的,对男众说女色可厌,对女众说,男色岂不也是可厌? 所以,从学佛证果的观点上说,男女是平等的,女人除了必须转了丈夫身才能成佛之外,至于成罗汉、成菩萨,根本是没有男女差别的。比如观音常现女身,也唯有女人的气质最能近乎慈悲的菩萨精神,佛也常说‘以慈悲为女’。女人所缺少的是强劲勇猛的魄力,故在佛经中以为女人不能做统治四天下的转轮圣王。 §佛教是反对家庭制度的吗? 不。佛教决不勉强改变任何人的生活方式,出家,仅是佛教生活方式的一种,家庭才是佛教建设的根基所在,如果反对家庭制度,佛教的僧尼也将无以为生。 相反地,佛陀却曾积极勉励家庭生活的如理建立,比如善生经,就是一部指导在家生活的经典,指导在家人应该建立正确的伦理生活:子女对父母要报恩要孝顺 ,父母对子女要教养要婚配;弟子对师长要供养要恭敬,师长对弟子要尽心教导,要代选择明师善友;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、要诚实料理家务;丈夫对妻子要给养服饰饮食、要怜念、要亲亲;主人对仆从要给食要体恤,仆从对主人要服从要尽职;亲族邻友对待亲族邻友,都应互相敬爱、互相济助、互以赤诚相待、互以善言规勉;在家人对待出家人要恭敬设座、要布施供养,出家人要教在家人信善学善(以上是摘其大要而非经文)。此外,不妨参阅另一篇拙作怎样做一个居士。(按:此文今收于‘学佛知津’一书中──本社出版) §佛教徒可跟异教徒通婚吗? ‘异教’Heathenism原是犹太人及基督教给异民族的鄙夷之称,我们借用代替‘外道’,但不作鄙夷想。 佛教不像那些民族化或家族化的宗教,佛教没有这种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。宗教信仰虽与家庭生活有密切的关系,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基础,但对一个佛教徒而言,并不要求首先改变了对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结婚。但是,一个正信而有修养的佛教徒,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妇生活中,促成对方来改信佛教。 这在佛教的经典中,是有根据的。曾有一个佛教徒的妹妹,嫁给了裸体外道的信徒室利笈多,那个裸体外道的信徒最初极端地反佛乃至害佛,最后终于唾弃了裸体外道而皈依了佛教(根本目得伽卷七卷八)。另有佛的信女须摩提,也嫁给了外道的信徒,感化了外道的信徒。(增一阿含卷二二须陀品之三) 因此,一个正信的佛教徒,在四摄法的‘同事’的原则之下,不但不要求配偶的对方首先放弃了原有的宗教信仰,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对方的宗教信仰,结婚之后再来潜移默化,转变对方的宗教信仰。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,再使他来同于己。 当然,婚姻是终身的大事,是家庭幸福的基础,一个初机信佛的佛教徒,不必利用婚姻作为传教的手段而致造成不幸的后果。所以,婚姻的主要条件,不应该是宗教的信仰,而是彼此之间的情投意合。 因此,如果没有把握感化对方,最好选择同一信仰的配偶,如理组成佛化的家庭,否则,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婚姻的悲剧,那是很不幸的。 再说,组成佛教化的家庭,虽是佛教徒的应有责任,万一由于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坚持他的不同信仰,一时之间又无法改变他的信仰,那么,宗教的容忍,应该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。正信固比迷信好,有信仰也比没有信仰好。在如此的情形下,应当信仰是信仰,夫妻是夫妻;教堂(寺院)是教堂(寺院),家庭是家庭。因为,佛教本来不是家族化的宗教,而是自由化的宗教。佛陀不障碍他人信仰外道,佛陀不反对他人供养外道,乃至要对弟子说:‘汝当随力供养于彼。’(中阿含三二.一三三)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