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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7 篇

67. 雷火烧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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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乡笔记》上记载:桃溪地方某人,时常宰杀耕牛。清宣宗道光元年四月十日正午时分,在他住宅一带,忽然乌云蔽空,倾盆大雨,雷电交作。霹雳一声,一道流光触中此人。当时他面部焦黑,身上皮肉卷起,惨痛呼号,几乎将死。旁观者皆毛骨悚然。

数天之后,神智糊涂,被雷火灼伤处,皮肉已腐烂生虫,痛痒难忍。自己用手抓去腐肉,送入口中啖食,大声叫道:“牛肉好吃吗?”于是边吃边叫,直到身肉抓尽,声音嘶哑。如此折磨数月才死。这就是凶残好杀的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