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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实践佛法?(2)

也许有人认为明心见性,似乎要求较高,不是一般人所能领会。的确,众生根性千差万别,为了根据不同的根机,给以不同的教化,因此,在一乘中,不得不说二说三,方便接引,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。但无量法门,归根结蒂,究竟都是为一佛乘,所以《法华经》说:“唯此一事实,余二则非真。”而且根性大小,并不是固定的,所谓“心能造业,心能转业。”发心大的,转业就快,学佛原望成佛,大愿方有大成,如果下手时因地不正,一味自卑自屈,不向一佛乘中求,那末目的原不在此,怎能有所成就。实际上,若能从根本处做起,则知见正确,般若种子,就永远留在识田中,终必因此而得解脱。况且我们平时造业受苦,正因为不明心地,学佛如果不从明心下手,就等于外道凡夫;因为心性不明,势必心外取法,心外取法,就是生死颠倒。既说“心、佛、众生三无差别”,那末成佛作祖原是当人本分下事,并无神秘奇特可说。众苦只由于不觉,极乐无过于明心,“当仁则不让”,能发心直下承当的,是真佛子!

其次,我们必须了解:佛法所以能流传深广,睥睨一切,也正为有这个根本真理作为它的精神实质,否则形存实亡,再过若干年,世人将不知学佛为何事,佛法前途是不堪设想的!

四 实践的意义

就理上来讲,我们的自性,本来光明觉照,体用如如,无所谓修证,也无所谓佛法,所以《金刚经》说:“若人言,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”;但就事上来讲,由于我们真如自性,迷而不觉,成为真妄和合的第八识。这第八识,无始以来,受前面七识现行活动的熏习,含藏着无量习气种子,形成一种潜势力,一旦遇到机缘,便能发现流行,又引起精神和肉体方面的颠倒活动。这样由现行熏成种子,再由种子生起现行,互为因果,以致自性日夜波动狂乱,无法安定,因此,又不能不用佛法来对治修证,转识成智,恢复我们本来圆成的实性。所以谁不肯实践佛法,谁就是讳疾忌医,无视于自己主观偏执、贪嗔烦恼的事实,正是违反客观实际,甘被调弄的大迷信者!

佛法的实践,一般叫做修行。修是修理,这说明自性本来清净自在,因受尘垢妄执的蒙蔽,所以要加以修理,以恢复本来的样子,否则就应该叫做建造;行是行行不息的活动,这说明修习佛法,要在一切时、一切处自强不息,行行重行行,深入又深入,不能时续时断,不能一曝十寒。

人们的一切活动,不外身、口、意三方面,而这三方面的活动,又以意识为主,由意识的活动而表现于身口,所以实际上三者是分不开的。不但如此,意识又是真如自性所发露,从真起妄,那末妄不离真,譬如从水起波,波还是水。因此一切活动,包括修习佛法在内,实际上,全是真如自性的表现,这叫做全性起修,既然是全性起修,那末也可以说全修在性了。所以能依法实践一分,就能显一分本性,得一分受用。修行又可分为二方面来说,身口方面的礼拜诵念,有事相可见的,叫做事修,内心方面的参究观照,隐微难知的,叫做理观,身心既然是互为表里,无法分开,那末理观之中,就有事修,事修之中也就有理观。因此,理上越明白的,事上一定越谨严;事上越谨严的,理上定越清净。由此可知,修习佛法,既不能执事而废理,也不能执理而废事。学佛的人,若能理事圆融,因果不昧,必有大明心性的一日。

自性清净无染,就是戒;自性寂然不动,就是定;自性观照无碍,就是慧。可见戒、定、慧原是自性具足的功能,是自性一物的三面。实践佛法的本意,仍是从这三方面去回复本性。所以一切修持离不开戒、定、慧,一切佛法也无不同时具足戒、定、慧。因此,戒、定、慧成为修学佛法的基本法则。根据这一法则,可由染污转为清净,由动乱转为安定由糊涂转为明白;直至无染无净,无动也无静,无智也无得,方真是自性本来的面目。

五 实践的方法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