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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杀放生文(2)

七曰营生不宜杀生。世人为衣食故,或畋猎,或渔捕,

或屠宰牛羊猪犬等,以资生计。而我观不作此业者,亦衣亦  食,未必其冻馁而死也。杀生营生,神理所殛。以杀昌裕,  百无一人。种地狱之深因,受来生之恶报,莫斯为甚矣。何  苦而不别求生计乎?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  长太息者七也。

亲见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鸣,卖鳝者将亡而头如鳝啮。 此二事近在邻居,即非传说。我劝世人,若无生计,宁丐食  耳。造杀而生,不如忍饥而死也。吁!可不戒哉?

如上所列,甚拂常情。达人览之,必以为确论。倘能全戒,善莫加焉。其或不然,量力除减,或去四五,或禁二三。除一事则消一业,减一杀则杜一怨。若未能断绝腥膻,且先应市买现物,不加亲杀,亦免大愆。积养慈心,渐入佳境。得斯文者,更望展转流通,递相劝化。能劝一人不杀,如救百万生灵。劝至十人百人,以及千万亿众,阴功浩大,善果无穷。但肯信行,决不相赚。

每年写十二份,粘贴屋壁。一月不杀,则于月下书“不

杀”二字。一月不杀,下善也。一年不杀,中善也。一生不杀,上善也。世代不杀,善之又善者也。愿人人戒杀,户户  持斋,则诸佛生欢,万神加护,干戈由是永息,刑罚可以无  施,地狱为之顿空,苦海因而长别矣。


戒杀祝愿

若能一月不杀,至月尽夜,或次月朔旦,对佛像前,至心礼拜,白言:“弟子某甲,一心归命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。我遵先佛明诲,今行不杀,已及一月。以此功德,愿我罪业消除,怨愆解释。所修善根,日益增长。命终之际,身心安隐,正念分明,蒙佛接引,生极乐国七宝池内莲华之中。  华开见佛,得无生忍,具足佛慧,以大神力,凡我旷劫所杀怨命,以及十方被杀众生,悉得度脱,成无上道。愿佛慈悲,  哀怜摄受。”发愿已,念佛或百声、千声、万声,随意多少。

放生文

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,天下最惨者杀伤。

至重有二:一者,世人于金宝、官爵、妻子,以至己身, 皆其所重。然不可得兼,则重之中必取其尤重者。是以为救己身,不吝金宝;为救己身,不惜官爵;为救己身,不顾妻子,故云至重。二者,凡厥有生,皆能作佛,则生为佛种, 故云至重。最惨者,如捶打等,虽皆苦事,未至断命,惟杀最惨。

是故逢擒则奔,虮虱犹知避死;将雨而徙,蝼蚁尚且贪

生。

因命至重,为全命故。因杀至惨,为逃杀故。是以虮虱

蝼蚁,皆知避死贪生。微命尚然,大者可知也。

何乃网于山,罟于渊,多方掩取;曲而钩,直而矢,百

计搜罗。

一切众生既皆避死贪生,何乃昧此良心,行诸毒事。网 擒山兽,罟觅渊鱼,俯水垂钩,仰空发矢,以至暗施陷阱,  密设牢笼。百计多方,莫能尽举,良可叹也!


使其胆落魂飞,母离子散。

如上网罟钩矢,见之惊怖,则魂胆飞扬;中之丧亡,则

母儿离散。如人遭乱世,兵火临身,一何异乎?

或囚笼槛,则如处囹圄;或被刀砧,则若临剐戮。

幽系之,则禁锢不异囹圄。宰割之,则痛苦同于剐戮。

设以身处,当何如其为情也?

怜儿之鹿,舐疮痕而寸断柔肠;畏死之猿,望弓影而双

垂悲泪。

怜儿之鹿者:许真君少时好畋猎,一日射中一鹿,鹿母 为舐疮痕,良久不活,鹿母亦死。真君剖其腹视之,肠寸寸  断,盖为怜子死,悲伤过甚,至于断肠。真君大恨,悔过,  折弓矢,入山修道,后证仙品,拔宅飞升。此证上文母子离散意。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