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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佛法(3)

实则上帝也是思想上的假定。上帝这个概念,是由于古代人民震慑于宇宙间许多不能解释的现象,如雷电、地震、海啸、瘟疫等而来。人类创造出来这个“神的”观念,不仅对宇宙现象的奇妙,有了解释,同时也满足了人类实际的需要,使他们得到了“安全感”。这种观念,在人类政治社会的进展上有它的价值。可是要谈真理,这种人为的假定,就很难自圆其说。佛法不但说明“最初的开始”是人类有限性思维的产物,而且告诉我们,这个创造世界,造人造物的上帝,也是人类思想中的幻想。佛法的智慧因此超过了其他宗教的基本教义,这是佛法和其他宗教的最大的一个区别。

佛法和其他宗教第二个不相同点:“佛法的目的,是要使人人成佛,但其他宗教,却绝不许可人成上帝”。

佛教里有至高的佛陀,有菩萨,也有天神;但是佛教里的至尊的佛却与其他宗教的上帝完全不同。要说明这一点,我想先对“佛”下个简单的定义。通常我们简称释迦牟尼佛为佛。在历史学家的眼光里,释迦牟尼佛是二千五百余年前印度的一位思想家;在佛教徒的心里,释迦牟尼佛是这个世界里佛教的创始人或教主,可是在佛法里,释迦牟尼佛是万万千千,在无尽世界中,无量诸佛中的一位佛。我这里所要向各位介绍的“佛”,是无量诸佛的通义,是广义的。我试下的“佛”的定义如下:

“佛”是一个理智,情感和能力都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。让我重复一遍:“佛”是理智、情感和能力都同时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。换句话说,佛是全智、全悲与大能的人。这里请注意佛法与其他宗教的不同点,佛不是万能,佛不能赐我们以解脱。他只能教导我们,我们还要凭自己的努力得解脱。佛不能使我们上天堂,或判我们入地狱。

佛不仅是和其他宗教中的万能上帝不同,释迦牟尼佛且告诉我们:这个理智、情感及能力都能同时达到最圆满境地的人格(佛法中也叫做佛性)人人原都具有。只有像平静的湖面上起了波涛,失去了明镜似的水面一样;人类恋着于外境及现象,与假定的诸般设想,为所谓生存、名利、情爱、权力疲于奔命,一直到老死,还不觉悟,因此埋没了本具的佛性;使其本具的至高的理智,至富的情感及无限的能力,不能同时达到最圆满的境地,不能从烦恼苦痛中解放出来。佛陀(释迦牟尼佛)说法应世的目的,即是在教导众生,开显其本具的佛性。佛的悲愿,是要使人人及一切众生都成为和自己一样至善至上的佛陀。所以在佛的眼光中,一切人类及众生,同具佛性,一律平等。

其他的宗教则不然。在其他的宗教中,上帝和人是永远二个对立的单位。上帝是上帝,人是人。这位万能的上帝,是一切教示的中心。人要信奉上帝,才能得上帝的救,人要得到了上帝的恩典,死后可以上天堂,去和上帝住在一起。可是人却永远不能成为上帝,上帝与人之间,始终有一条鸿沟。基督教和回教中,有所谓神秘主义派,虽也能达到很高的所谓:与上帝合一的境界;但此“合一”“Unification with God”,始终意味着一个二元,人毕竟不能完全成为上帝,只能与上帝“合一”而已,此一对立“Dichtomy”概念,实为其基本教义的限定所形成。因此许多有高深境界的耶教圣哲,如埃克尔(Master Eckhart) 及回教圣哲阿哈那佳(Ai Hallaj) 皆被指为异端。前者受到教会的严厉谴责,后者竟身遭遇害而被处死。

佛不以自己成佛为满足,他要人人成佛,也教导大家如何成佛。这一个一切平等、大智、大悲的怀抱,其伟大及深广处,确在一般宗教之上。总之,佛法是教人要有自尊自信,为使自己从生死痛苦中解脱出来,为使一切众生从生死痛苦中解脱出来。我们应该珍惜佛陀传给我们的教导方法,加倍努力,开显我们本具的佛性,使人人成佛,完成理智、情感、能力之最圆满境地的人格。

佛法与其他宗教的第三个不相同点:“佛法是一个具有包含性和圆通性的教理,其他的宗教,却多半是具有排外性的”。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