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学常识答问 2(4)
时间:2025-01-01 15:49 来源:未知 作者:赵朴初老居士 点击:次
11.问:照你这样说,佛教很像是无神论,但是何以佛教寺庙中又供有很多的神呢? 答:我前面说过,佛教并没有否定婆罗门教的神祇,只是看做是一种众生,后来有些神祇被吸收到佛教中来成为护法神,这是一方面情况。另一方面,也应当承认到后来佛陀被神化了的事实。但是根据佛教教义,佛不是造物主,他虽然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,但不能主宰人的吉凶祸福,佛也是受因果律支配的。 12.问:什么是‘无我’? 答:‘离有情义’、‘依他起义’和‘无动作义’,都是说明无我的道理的。‘有情’的巴利语是‘萨埵’(Satta),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。婆罗门教和其他各派主张一切有情都有一个常住的(固定不变地存在的)、起主宰作用的自我(Atta,意义与‘灵魂’相当)。缘起论则认为所谓‘有情’,无非是种种物质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体。从身体的组织来说,有情是由于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识六大(六种元素)所构成的,依借前五大而有身体的机关及其作用—地为骨肉,水为血液,火为暖气,风为呼吸,空为种种的空隙;依借后一大(识)而表现种种的精神活动。再从心理的要素来说,有情的组织分为色R[pa、受Vedanq、想Saq行Sankhqra、识Viqza五蕴。蕴(Khandha)就是堆,把种种不同的现象分类,每类做为一堆,这就是蕴。简单地解释,‘色’就是各种物质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(根就是人生的感觉器官)和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境(境就是感觉物件)等都属于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:受是感觉(感觉苦、乐或不苦不乐等);想是印象(摄取事物的相貌,知道是青、黄、赤、白,是长、短、方、圆,是苦是乐等);行是思维(思维是推动身心活动的力量,所以叫做行);识是了别(对于所认识的物件,予以判断和推理)。佛教根据以上两方面的分析,说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单一独立体,而是种种要素的聚合体,而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著的,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独立的‘有情’在支配著身心,也就是找不到‘我’的存在。这便是无我的简单解释。 13.问:请允许我插一句。照你所说佛教关于有情的组成要素的说法,它是不是二元论? 答:大体来说,佛教把组成有情的要素分为精神和物质两类,两者结合便是有情的成立。佛教对此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‘名色’。名,是精神的要素,即五蕴中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,也就是六大中的识大;色,就是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物质的要素。地水火风空诸要素,都不能单独生起,而必须是互相结合变化的。简单地说,‘名色’就是身心合成的存在。从这方面看,有人说它是二元论;有人说它是一种平行论(即心理生理平行);也有人说佛教认为精神物质诸要素都没有独立的单元,所以与二元论和平行论都有所不同。究竟应当怎样看,可以研究,但是它不是唯物论则是明显的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