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的启示(14)
时间:2024-01-20 07:1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意志(思)有相对的善或恶,如同欲望有相对的善或恶一样。所以业也有相对的善或恶。善业得善果,恶业得恶果。“渴(爱)”、思、业,无论善恶,其结果都能产生一种力量,一种继续向善的或向恶的方向前进的力量。无论善恶,业果也是相对的,而且是存在于轮回之内的。阿罗汉虽然也有活动与作为,却不造业。因为他没有虚妄我执,没有烦恼不净,他已不受后有。 业的理论,不可与“道德的正义”或“奖善惩恶”之说混为一谈。奖善惩恶与道德的正义,是以一个最高的主宰──上帝的观念为出发点的。上帝制造法律,君临众生,裁判是非。所谓“正义”一词,意义含混。使用不当,危险甚大。假彼之名以危害人类者,实较造福为多。业的理论,就是因果的理论、动力与反动力的理论。这是自然律,与正义、奖惩的观念毫不相干。每一个有意的行为,一定有它的效应和结果。善业得善果,恶业得恶果。不是正义,不是任何“人”或力量对你的行为加以裁判后所施于你的奖惩,而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本质如此。这是它们本身的法则。这一点还不难懂。难懂的是:根据“业”的理论,意志行为的效果,即使在人死后,在来生仍能继续呈现。在这里,我们必须依据佛教先解释一下,死倒底是什么? 前文曾说明:众生者,不过是肉体与精神力量(能)的综合。我们叫做死的东西,只是身体机能的全部停止而已。这身体机能停止之后,是否这一切的力量与能也全部停顿了呢?佛教说:“不然!”对于生存、持续、繁衍的意志、愿力、欲望与渴爱,是一股极大的力量,大到足以推动整个生命、整个存在、整个世界。这是世界最大的力量、最大的“能”。根据佛教,这力量并不因身体机能的活动停顿──死亡──而止息。它继续以另一形式呈现,而造成称为再生的后有。 现在又生起另外一个问题:如果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如“自我”、“神我”者,那末这个在死后仍能受有、仍能再生的是什么呢?在进一步讨论死后的生命之前,我们先来研究一下现生是什么?以及它如何持续?我们已经一再重复的说过,所谓生命乃是五蕴和合而成,是肉体与精神力量的综合。这些力量时刻在变,没有两个相续的刹那是相同的。每一刹那,它们生起又立刻死亡。“五蕴生起、变坏、死亡的时后,比丘啊!那每一刹那,你也生起、变坏、死亡。”﹝注十三﹞所以在今生一生当中,每一刹那我们都在生了又死,死了又生,而我依旧继续存在。假使我们能够瞭解,在今生中,我们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实体如“自我”、“神我”者,而能继续存在,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瞭解在身体机能的活动停顿之后,这力量仍能不假助于“自我”、“神我”而继续存在呢? 物质的身体不再活动的时后,“能”并不随之消失。它继续形成另外一种形态,就是我们叫做另一生命的东西。儿童的身体与心智机能都非常娇嫩、柔弱,可是其中却含有成长为发育完全的成人的势能。构成所谓众生的身心的能,其中即含有形成新色身、并使之逐渐长成及充份发育的力量。 因为没有永恒不灭的实体,所以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从这一刹那度到另一刹那。因而,很明显的,也就没有任何恒常不变的东西可以从今生投向他生。生命只是刹那变化而相继不断的一个系列。这系列,实在讲起来,只是一连串的运动。它就像一朵彻夜长明的灯焰。(从初夜到天明)它既非同一焰,也不是另一焰。一个小孩成长为六十老翁。当然的,这六十老翁与六十年前的稚子不会一样,可是他也不是另一个人。同样地,一个人在此地死了,在另一个地方又生了下来;这两者既非同一人,亦非另一人。他仍是同一系列的继续。死与生的差别只在一念顷间。此生的最后一念顷,便决定了所谓下一生的最初一念顷。这下一生实际上仍是此生同一系列的延续。就在此生中,亦复如是。此一念顷便是构成下一念顷的要件。因此,从佛教的观点看,生死的问题并不是什么大神秘。佛教徒对这问题是素不罣怀的。 只是求生、求存的“渴(爱)”存在一天,生死相续的轮回,就将不停的流转。只有以智慧照见实相、真理、涅槃,将它的动力“渴(爱)”切断了,这轮回才会停止转动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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