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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的启示(23)

为了避免混淆,于此必须申明,真理有两种:世俗的真理(俗谛)与最高的真理(真理)。﹝注六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用我、你、众生、个人等名词的时候,不能因为实无我及众生等而将上项名词视为妄语。这些名词在世俗共认的意义来说,也是真实的。但是,最高的真理,却是实际上并无我与众生。在《大乘庄严经论》里就说:“当知‘补特伽罗’祇是假名安立(依世俗说,有所谓众生),并无实义。”﹝注七﹞

大小乘各宗派的共同特色,就是否定有不灭的神我。因此,就没有理由假定在这一点上完全一致的佛教传统,已经与佛的原始教诫有了偏差。﹝注八﹞

因此,最近有少数学者﹝注九﹞,竟然违反佛教精神,妄图将“我”观念,私自输入到佛的教义之中,实在是奇怪之极。这些学者对于佛及其教义备极尊崇,仰佛教如泰山北斗。但是他们无法想像如佛这般头脑清晰、思虑精深的思想家,竟能将他们所热切需要的神我、自我予以否认。他们下意识地寻求佛陀的支应,以满足他们对永生的需要──当然不是个人的小我,而是大“我”的永生。

索性坦白地相信有神我、自我,甚至明白指摘佛不承认有神我自我为错误,都无所谓。可是应要将佛从来不曾接受过的的一种观念注入于佛教之中,那就不成了。这种观念在现存的原始佛典中,就我们所见,是不为佛所接受的。

相信有上帝与灵魂的宗教,并不以这两种观念为秘密。相反的,他们还经常不断地反覆宣扬它们,极尽辩才吹擂之能事。如果佛曾经接受这两种在一切宗教中极为重要的观念,他一定会公开宣布,如同他谈论其它事物一样,而不会将它们秘藏起来,以留待他圆寂二千五百年后的人来发现。

可是人们一想到佛教的无我,会将他们幻想的“我”毁灭,神经就紧张了起来。佛对这一点并不是不知道。

有一个比丘有一次问佛:“世尊!是否有人因为发现身内无有常住实性而遭受痛苦折磨呢?”

“有的,比丘!”佛答道。“有人执持这种见解:‘宇宙就是神我,我死后即将与之合一,常住不变,亘古永存。我将这样地存在,以迄永远。’当他听到如来及其弟子所弘传的教义,目的在摧毁一切臆见(戏论)......消灭“渴(爱)”,达到无著、寂灭、涅槃时,那人自忖:‘我要被消灭了,我要被毁掉了,我将不再存在。’于是他就哀伤、忧虑、焦急不安、椎胸痛哭而精神恍惚,不知如何是好。所以,比丘,因为身内找不到常住实体而为痛苦所折磨的人是有的。”﹝注十﹞

在别的经里,佛也说过:“比丘们啊!这个没有‘我’也没有‘我所’的意念,对于无识的凡夫是骇人的。”﹝注十一﹞

想在佛教中找出一个“我”来的人,是这样辩论的:“诚然,佛将众生分析为色受想行识,并说这五者中没有一样是‘我’。但是他并没有说除了五蕴之外,人身内或其他地方,就完全没有‘我’了。”

这种立论有两种站不住的理由:

第一:根据佛说,众生仅由五蕴和合而成。除此之外再无别物。没有一部经中,佛曾说众生身中除了五蕴尚有他物。

第二:佛曾在不只一部经中,毫不含糊地断然否认人身中或身外或在宇宙中之任何一处有神我、灵魂、自我、个我的存在。今试举例以明之:

在巴利文《法句经》中,有三首偈极关重要而为佛教之精义。这三首偈就是第二十章的第五、六、七等三偈(或全经中的第二七七、二七八、二七九等三偈)

第一、第二两偈中有道:

“一切有为的事物,都是无常的(诸行无常)。”以及“一切有为的事物,都是苦的(诸行皆苦)。”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