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的启示(22)
时间:2024-01-20 07:1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他心里这样想著,佛曾一度犹豫。如将他所证真理,解释与世人知悉,是否将徒劳无功?然后他将世间比作一座莲池:在莲池中,有些莲花还淹没在水底,有些已长到水面,有些则已透出水面而不为水所沾濡。同样的,在这世间也有各种根器不同的人。有些人会了解这真理的,佛这才决定说法。﹝注一﹞ 无我论(或称灵魂非有论)是缘起论的推论,也是分析五蕴所得到的自然结果。﹝注二﹞ 在前文讨论第一圣谛(苦谛)的时候,已说明所谓众生或个人是由五蕴综合而成。将五蕴予以分析审察,找不到在它们幕后另有一个可以称之为我、神我或自我的长住不变的实质。这是分析法,但用合成法的缘起论,也能得到同样的结果。根据缘起论,世间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的。每一件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的(由条件构成的)、相对的、互为依存的。这就是佛教的相对论。 在正式讨论无我的问题之前,对于缘起论应有一个简明的概念。这一项教义可用四句简短的公式来代表它: 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。﹝注三﹞ 在这缘起、相对、互存的原则下,整个生命的存在、持续,以迄寂灭,都在一条叫做缘起法则的公式里解释得十分周详。这法则共分十二部分: 一、因为无知,乃有种种意志的活动而成业(无明缘行)。二、因为有种种意志的活动,乃有知觉的生起(行缘识)。三、因为有知觉,乃有精神与肉体的现象产生(识缘名色)。四、因为有了精神与肉体的现象发生,乃有六根的形成(名色缘六入)。五、因为有六根,乃有(感官与心灵)对外境的接触(六入缘触)。六、因为有(感官与心灵)对外境的接触,乃生起种种感受(触缘受)。七、因为有种种感受,乃生起种种贪欲“渴(爱)”(受缘爱)。八、因为有种种贪爱,乃产生执取不舍(爱缘取)。九、因为有执取不舍,乃有存在(取缘有)。十、因为有存在,乃有生命(有缘生)。十一、因为有生命,乃有十二、败坏、死亡、哀伤、痛苦等(生缘老病死忧悲苦恼)。 生命便像这样生起、存在、持续。假使我们将这公式的顺序倒过来,便得出如下的缘灭的逆定理: (灭),因为意志活动止息,知觉也同时止息(行灭则识灭)......乃至因为生命的止息而一切败坏死亡哀伤等等一应俱灭。 于此应该明白熟知的是:这缘起法则的每一部分,一方面是由众多条件(缘)和合而生( conditioned缘生的),另一方面又同时构成其它部分生起的条件(conditioning 缘起的)。﹝注四﹞因此,它们之间的关系,完全是相对的、互为依存的、互相联结的。没有一事一物是绝对独立的。所以,佛教不接受最初因,这在前文已讲过。缘起法则是一个首尾相接的环,而不是一条直线的链子。﹝注五﹞ 自由意志的问题,在西方的思想界与哲学界中,占有很重要的地位。但是根据缘起法,这问题在佛教哲学中是不存在的,也是不能生起的。既然整个的存在是相对的、有条件的(因缘和合的)、互为依存的,我们何能单独自由?意志与其他思想一样是缘生的。所谓“自由”,其本身就是相对的、缘生的。无论是肉体或精神方面,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自由的,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、互为依存的。自由意志的含义,是一个与任何条件及因果效应无关的意志。但是整个生存界都是有条件的(缘成的)、相对的、受因果律支配的。在这里面,如何可能产生一个意志,或任何一样事物,与条件及因果无关?此处所谓自由意志的观念,基本上仍与上帝、灵魂、正义、奖惩等观念相连结。不但所谓自由意志并不自由,甚至自由意志这一观念都不是无条件的。 根据缘起法则,也根据众生为五蕴和合而成的这一分析,在人身内或身外,有一常住不变的实质,名为神我、我、灵魂、自我、个我,这一观念,只能被认为是一种邪信、一种心造的影像。这就是佛教的无我论或称灵魂非有论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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