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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的启示(16)

此外,对于涅槃,佛又曾说:

“比丘们啊!有不生、不长的非缘生法(无为法)。如果没有这不生、不长的非缘生法,则一切生的、长的、因缘和合的,即无从得解脱。因为有这不生、不长、非缘生法故,生的、长的、因缘和合的,才能得到解脱。”﹝注十二﹞

“此中没有地水火风四大种。长宽、粗细、善恶、名色等等观念也一律摧破无遗。无此世间亦无他世间,无来无去亦无停留,不死不生亦无根尘。”﹝注十三﹞

因为涅槃是用反面文词所表达的,因此有许多人得到一种错误观念,以为它是消极的、表现自我毁灭的。但涅槃绝不是自我的销毁,因为根本无“我”可毁。只能说它(涅槃)所销毁的是“我”的幻觉、“我”的错误意念。

把涅槃说成积极或消极,都是不对的。“消极”与“积极”本是相对的观念,只存在于“两立”的境界之内。这些形容词不能应用于涅槃(绝对真理)上,因为涅槃超越两立与相对的境界,

反面的文词,并不一定就代表消极的状态。在巴利文和梵文中,“健康”一词教做arogya,其字义就是“无疾”,也是一个反面的名词。但无疾并不代表消极的状态。英文里的不死immortal(相当于梵文的Amrta或巴利文的Amata),涅槃的同义字,也是个反面名词,但也不代表一种消极的状态。消极价值的反面,就不消极了。涅槃另一个同义字就是解脱(巴利文作Mutti梵文作Mukti)。没有人会说解脱是消极的。但是甚至解脱一词也有其反面的意义:解脱者乃从某种障碍得自由的意思。障碍是恶法、是反派的,而解脱却不是反派的。因此,涅槃、解脱、绝对自在,是从一切恶得自在,从贪、嗔、痴得自在,从一切两立的相对时、空等得自在。

涅槃即是绝对的真理,从《分别六界经》(巴利藏《中部经》第一四零经)里可以略窥其端倪。这部极为重要的经,是佛住在一个陶工家里的时候,在一个安静的晚上,发现弗加沙有智慧而诚恳,因而对他所说的(前文曾提到过)。这部经里有关部份的要义如次:

人由六种元素组成:坚性、湿性、暖性、动性、空与识。佛将六者予以分析,结论是六者中没有一样是“我的”、“我”或“我自己”。它彻底明了识如何来?如何去?愉快的、不愉快的、以及既非愉快亦非不愉快的感觉如何来?如何去?由于这种了解,他即心无所著。心无所著,就成为一纯粹、平等的舍心。他可将这舍心随意升到任何高层的心灵境界,而长时间的维持此一状态。但是他又想:

“如果我将这纯净的舍心集中于空无边处,而生一心与彼相应,是知该处乃心所造,是有为法。﹝注十四﹞如果我将此纯净舍心集中于识无边处......于无所有处......于非有想非无想处,而生一心与彼相应,是知该等处皆是心造。”于是,他不再以心造作,亦不以意志求生存相续,亦不求灭。﹝注十五﹞因为他不造作,不求生存相续,亦不求断灭故,他对世间心无执取。心无执取,则无所罣碍。无所罣碍故,心得澈底完全的平静(内心的寂灭)。于是他自知:“受生已尽,清净的生活已过完了,该做的事都已做了,已没有余事可办。”﹝注十六﹞

佛在经历一种愉快、不愉快、或既非愉快亦非不愉快的感觉的时候,他知道这种感觉是不久长的。它即没有缠缚他的力量。经历这些感觉,不能使他情感激动。不论是什么样的感受,他都能经历而不受它的拘缚。他知道一旦躯壳朽败,这些感觉终将归于平静,就像油尽灯枯一样。

“因此,比丘们啊!有这样赋禀的人,才是赋有绝对的智慧。因为具有灭一切苦的智识,才是绝对的圣智。

“他这筑在真理上的解脱,是不可动摇的。比丘啊!凡是虚妄不实的,都是假法。凡是真实的、涅槃的,才是真理。因此,比丘啊!有这种赋禀的人,才是赋有绝对的真理。因为绝对的圣谛就是涅槃,也是实相。”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