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珍惜自己的生命 —认清自杀的真相(11)
时间:2024-01-22 16:01 来源:未知 作者:网络 点击:次
现在,西方哲学界所崇尚的新理论,一言以蔽之,就是‘心灵万能,心灵不灭’。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说:‘死为物质生命的最后,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后。’这种铭言——真是又‘空灵’又‘实在’。比较‘思想由脑主宰,一死百了’这种陈旧不落实的论调,已不可同日而语。就是对‘自杀’而言,也可以圆满解决了。
上面曾说过,‘感受到痛苦,与临死意识转为清醒,是自杀而死的共同特征’,究竟这两层理由何在呢?如谈到第一层,自杀以后,所以会感觉到痛苦的缘故,一方面是因为‘心灵独立’‘身坏而心不坏’,感受的能力没有消失(因药力或震动力的破坏内脏,失掉知觉,但这也是暂时的)。另一方面心灵虽是独立,而‘心灵与肉体’却有互存关系,所以身体的痛苦还是感觉得到。即使是‘身体断裂、脑组织破坏’,这种强烈的痛苦,无不清清楚楚。
至于第二层,临死时意识转清的理由也有两种:一是‘反射作用’:好像将熄灭的灯,突然增明,返照刹那之后再灭。二是‘承前启后的作用’:因为心灵既然不灭,所以此期生命将灭的时候,一定再度营建一个未来的生命以接续之。既然要营构一个未来的生命来相续,所以在此时意识不能不起特殊作用,给予能力,帮助构造(参看下一章‘千里眼’)。我们强调一个人自杀(死了)之后意识会突然清醒,其原因在此。从新学理角度如此一讲,自杀而死的过程;便清清楚楚。自杀以后剧烈的痛苦完全会感受到,直到‘死定’为止,绝不含糊。人,何苦要自杀呢?
案:西方哲学界,有一派‘纯粹的唯心论者’,也可称为‘觉性论’者,依他们说,自杀以后的痛苦,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到。总之自杀的苦痛,非常强烈。譬如用手捏著鼻子,或者将头浸入水中,已觉难过。那有投水自杀、气闭血阻,而不痛苦的呢?
刀伤了指头,针刺到肉。那种疼痛,那有身体被轧断,五脏被子弹射穿,血肉模糊的痛苦剧烈呢?
足趾偶然踢到石头,那种疼痛,又那里比得上从高楼下坠粉身碎骨的痛苦呢?
至于说到‘脑部’碎裂,就不觉痛苦,这是欺人之谈。
一个人要是自杀了,如果觉得痛苦,脑部反应必然最为厉害。因为神经愈灵敏的地方,所反应的痛苦也愈厉害(如乳头、指尖等处),脑部不是神经最灵敏的地方么,因此,它所反应的痛苦也自然特别厉害了!
第二章 死后的真相 (责任编辑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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