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珍惜自己的生命 —认清自杀的真相(6)
时间:2024-01-22 16:01 来源:未知 作者:网络 点击:次
‘“洗冤录集证”记载:尝闻“老仵作”(古代验尸官)言:检查服鸦片人的尸体,伏者居多,侧者亦常有,惟平仰者甚少。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,鸦片毒退,仍复醒回,辗转棺中气闷而死的缘故。又记道光七、八年间,粤东有吴姓其人,旅中穷极无聊,吞服鸦片而死。旅店主人,不敢将他收殓。知三水地方,居有死者的亲属,随即遣人报信。及亲属至,死者已于前一天醒转,计死去三日四夜。’
我的朋友孙君曾说:
‘有一天,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,她就将家人所传的丹方,名叫“九笼佛手”服了。九笼佛手,是在鸦片水中煮过九次的佛手。岂知她服了之后,渐渐的神志不清,昏厥过去了。于是举家惊惶失措。因为她服用“九笼佛手”时,没人看见,就立即请医生急救。据医生说她一定服了什么毒,随后施用种种急救方法,终究无效。接著脉断气绝,医生说是死了,就在忙乱间为她准备后事,预备将她入殓;想不到过了九个小时,还没入殓时她却又有了气息,人也渐渐醒过来了,到今天还活得好好的,这是今年(一九三一年)九月事。从此事可知,“九笼佛手”药力还小,所以仅隔九个小时就醒转过来。如果服了鸦片、吗啡,就不同了。
不仅鸦片是如此,安眠药、镇静剂都是同类性质。大量服用,都会至人于‘死亡状态’。上海名医萧某也说:服了大量安眠药,虽然一时死去,但是终究要醒转来。一个人若多服‘麻醉剂’,难道不怕‘生埋活葬’么?我想西方国家,对‘自杀’防护如此周密,生埋活葬的,尚且难免。中国既无‘人道协会’,又执著于习俗,受到一般法令约束,死后一两天,就要入殓。当目前自杀风气难以扼止的时候,因此送掉性命的人,恐怕不在少数。我的朋友任君告诉我说:‘若干年前我有一个亲戚,吞鸦片自尽。死的那一天,是六月一日,天气酷热。到入殓的时候,尸体不但没有一点臭味,而且非常柔软,简直不像死人的样子。我一向怀疑这种事,现在才恍然大悟,这个人并没有死掉,决然无可怀疑了!’因此,照我的看法,凡是遇到服镇静、麻醉剂过量自杀的人,即使呼吸断绝与死人一样,把他看为昏厥可以,但绝不可宣布此人已死。守候几天,以观动静,最为稳当(最好就地挖一个坑,把他的头放在坑上沿,身体放在坑里面;或将麻醉昏厥的人,置于泥地上,身上用泥土遍盖,只留头部,身体不烂不可入棺,这样亦可醒转)。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,收殓也不可乙太急。例如‘生产、血晕、疯瘫、癫狂’等,都可以致人于昏厥,如果家人不加审慎,岂不是造成自杀者,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吗?总之,人不自杀,又那会枉死以致遭遇极苦?深盼存有自杀意图的人,早日觉悟。
三、中毒而死
‘中毒’或‘服毒’,就是一种器官或多种器官,受到毒性药品侵入,而使生物躯体变化、损坏,而导致死亡。其实,毒品,亦包括麻醉剂。
除麻醉剂之外,例如服用‘强烈化学品’而自杀致死的很多,尤以服农药自杀,特别提出讨论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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