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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与生活(10)

说到无常,使我们感到颓丧、悲观,事实不然,由存在到坏灭,由生长到老死,由盛至衰,由聚至散,固然是无常;但是反过来说,由空无到生起,由幼小到壮大,由衰至盛,由离至合,又何尝不是无常?语云:‘不有所废,何有所兴’;‘四时运行,功成者退’。自人事来说,富有者以奢侈而沦为贫贱,显贵者以骄横而失去权势,固然是无常,但贫困者刻苦向上而成为富有,微贱者发奋立志而至于显贵,又何尝不是无常?如果万法常住,则富者永富,贫者常贫;贵者永贵,贱者常贱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则贫困的人,微贱的人,人生还有什么希望呢?万法必须受因缘法则的支配,因缘和合,则有生起、因缘相续,则有存在,因缘发生变化,生起存在之法或变异、或坏灭。这样才有生死流转,迁流变异,也必须如此,所以才有寒来暑往、阴睛圆缺的天象;所以才有生老病死、悲欢离合的人生;所以才有花开花落,盛衰无常的事相,所以才有成住坏空,周而复始的世间。

无常,是宇宙间普遍的、必然的理则,没有特权者可以规避,所以没有任何例外。

与无常同列为佛教的三法印之一的,是‘诸法无我印’。要明白诸法何以无我,先要明白‘我’是什么。佛陀出世之前,印度的传统宗教婆罗门教,主张有一个常、一、主、宰的自我——个人内在本元的我 Atman。奥义书哲学即强调这种意义的自我。这个我与宇宙灵魂大我的梵,有着同一的本质,即所谓‘梵我一如’。这个我,是永远不灭的本体的自我。当时的许多外道,亦以这个我是灵魂、是实体的自我。佛陀以缘起的立场,否定这种永恒的、形而上的自我。所以说:‘诸法无我’。

佛陀所说‘无我’的我,是指五蕴和合的假我之中,并没有一个常、一、主宰的‘神我’。如《杂阿含》一二零二经说:

汝谓有众生,此则恶魔见,唯有空阴聚,无是众生者。

如和合众材,世名之为车,诸阴因缘和,假名为众生。

经文的意思是说: 集合了木材车轮等,组成了车;由诸阴(五蕴)的因缘和合而有了众生,其中何尝有车或我的自体存在?这在一二零三经中也有相似的解说:

此形不自造,亦非他所作,因缘会而生,缘散即磨灭。

如世诸种子,因大地而生,因地水火风,阴界入亦然。

因缘和合生,缘离则磨灭。

经中‘此形’二字,指的是有情;‘阴、界、入’三字,阴是五阴——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的五蕴;入是十二入——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加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尘的十二处;界是十八界——即十二处再加上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识,合称十八界。五蕴已如前述,十二处、十八界是由五蕴开展而来的。这些全是因缘和合之法,所以‘缘尽则磨灭’。缘尽则灭,此中何尝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?《杂阿含·三十四经》中说:‘尔时世尊告余五比丘:色非有我,若色有我者,于色不应病苦生,亦不得于色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。以色无我故,于色有病有苦生,亦得于色欲令如是、不令如是......受、想、行、识,亦复如是......’

由此可见,这里所说的我,指的是婆罗门教的神我 Atman,因为神能主宰一切、支配一切,所以‘我’也被当作具有此种自由意志的存在;因此,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,应该能使自己免于疾苦。色既然没有这种主宰的能力,那么色毕竟非我,色中亦毕竟无我。受、想、行、识亦复如是,所以五蕴无我。

佛陀说诸行无常,一切皆苦,诸法无我,使人感到消极、颓丧。事实上,三法印另有其积极、正面的意义,而为人所忽略。所谓无常,并不仅是由好变坏,反过来说,由坏变好也是无常。如由贫而富,由贱而贵,由愚而智,由迷而悟,又何尝不是无常?唯其无常,才予苦难众生以光明和希望。诸法无我,说的是五蕴和合中,没有一个作为常、一、主宰的神我,而缘生之我毕竟存在。我人有自由意志,我人藉勤奋努力,进德修业,可以改善自己的环境,可以增进社会的文明。我若一心向道,精进不懈,我可以转迷成悟,可以证得涅槃。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