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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与生活(30)

以上是广化法师的原文,事情尚不止此,法师晚年,身体佝偻,靠轮椅推着走,说话发不出声音,对侍者的耳朵说,侍者再转述出来。八十二年我去南普陀寺看他,就是这个样子。这是不是也和杀业有关呢,因为法师先写出来,我才敢于此提出。我一向不赞成一些‘劝善书’上、那些一条鞭式的因果报应,说什么书生救蚂蚁就中了状元,媳妇不孝,以脏东西给婆婆吃,第二天就为雷所击。救蚂蚁绝对是善行,但那只是中状元许多善缘中的一个,不是只救了蚂蚁就可中状元;不孝顺婆婆当然是恶行,但为雷所击一定还有其他的业因,不孝不是唯一的业因。不过据我观察所得,杀业重的,果报却很快——很多是当生现报。幼年在故乡洛阳,父老告知,业屠户者多数绝户,能举出姓名,这是可信的。

或者有同修问我,杀业这么可怕,你为什么又说信佛的人也可以不吃素呢? 是不是别人造杀业,我们享受成果呢? 其实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方便说法。我且说一段旧事,大概是八十一、二年春节,我到北投农禅寺给圣严法师拜年,和他在客厅中聊天,这时又有两位客人到访,法师为我介绍,原来是当时的农委会主任委员余玉贤夫妇。余主委温文儒雅,一身书卷气;余夫人很有气质,也很朴素。余主委信佛未久,他是去请法师开示的。他问法师说:‘师父给我的书我都认真看了,我现在很困惑、也很矛盾。佛教慈悲戒杀,但我主管的业务就是畜牧渔业,全与动物生命有关。我是不是辞职不做这项工作呢? ’

我在旁听着,觉得这个问题很难答覆。而法师却回答的很有智慧,法师说:‘你只是中华民国的农委会主委,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政冶领袖,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。因为自有人类以来,人类就一直以家畜海产为食品的来源,有谁能完全禁止呢? 这固然是家畜海产的共业,而人类又造下了新的共业,将来再承受业报。你只能在农业政策上周密计划,尽可能不要大量焚烧小鸡、掩埋小猪,减少无辜生命的死亡,己经算是尽到心了。’

我自旁插话道:‘要说完全禁宰猪羊鸡鸭,禁食海产鱼类,事实上做不到。但不该杀的仍要保护。例如挫鱼、烤鸟,三杯孔雀、各种山产,仍是要禁止的。’余主委点头。

我们想想,在这种情况下,能够完全禁止杀生吗?不过我们仍由自己本身做起,我们日常自市场买上一斤肉、几条鱼,这也不算是天大的罪过。但千万不要买活的小鱼小虾,水煮油炸;也千万不要烤鸟烧鸽,挫鱼钓虾。更不要无缘无故的伤害动物生命,像砸死蛇类,火烧蜂巢等。至于为了满足口腹之欲,挖空心思去吃各种不该吃的生灵,更是有伤天和。上天有好生之德,我们何以不体仰天心呢?

不杀生,是消极的为善,如果进一步放生,那就是积极的为善了。不过放生是在适当的因缘下来做,如渡河时遇到被捕获的水族,山行时遇到猎人猎捕的鸟兽,悲悯心起,买来放生,这是善行,也是功德。但这种因缘在农业社会常有,在现代的工商业社会就不常有了。如果寺院社团,贴出布告收购鱼鸟,定期放生,那不叫放生,那叫害生。因为你不收购,别人不抓,你收购的愈多,别人抓的愈多,在这一抓一放之间,是不是又伤害了许多生命呢?

做善事要看时代背景,农业社会那种放生的环境与因缘已经不复存在了,如果我们随顺时代,把放生的钱财,拿来救济流浪狗,岂不也是善行功德?这是与本文主题无关的题外话,聊供各界善心人士的参考。



付印后记


于凌波  一九八八年十二月

《佛法与生活》这本小册子,是近两三年间,在几处讲堂——慕钦讲堂、华藏讲堂、雪庐纪念讲堂等处演讲的讲稿,这些稿子,每篇自成单元,没有连贯性,是临讲时随时想到与生活有关的题目,根据题目加以发挥。这样就不觉积集了二十多篇。本书中印出的十二篇,是从二十多篇稿子中选出来的一部分。 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