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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与生活(21)

到底有没有因果报应

因果报应,简称因果,这是佛教的基本理论之一,因此世人称佛教是讲因果的宗教。 因果是什么,因者原因,果者结果。〈大乘义章〉曰:‘招果为因,克获为果。’亦即是能生者为因,所生者是果。详细一点说,能够使诸法(宇宙间万有的事物、现象)生起者是因,被生起的诸法(事物、现象)是果。宇宙间的一切事物,有因必有果,凡果必有因,这是‘法尔如是’、必然的、普遍的理则。

因果法则,是由‘缘起’法衍化而来的。缘起,是释加牟尼世尊在菩提树下证悟的真理。此真理即是宇宙万法(包括众生的生命)普遍的、必然的理则。宇宙万法(包括人类在内):‘非从天生,不从自生,非无缘生,从因缘生。’因缘生,简称缘生,又称缘起。〈良贲疏〉解释缘生二字说:‘言缘生者,缘为众缘,生者起也。诸有为法,皆从缘生。’所谓‘生者起也’,意思说缘生就是缘起;事实上这二者仍有分别:缘生,是因果中的具体事象,现象界所有的一切法,都是缘生之法;而缘生法中所有必然的理则,才是缘起法。换言之,缘起是理,缘生是事,缘起是事物生起的原因及理则,缘生是事物已生的结果与现象。因此,在缘起与缘生之间,就有了因与果的关系。这就是所谓‘因果’。

因果、完整的说,应该说是‘因缘果报’。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条件或因素,缘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条件或因素;由因缘和合(各种条件因素具备)生起的事物称果,而此果对能生起的因与缘来说是报;所以称因缘果报。世间万法(自然界的生灭变异、生命界的生老病死、精神上的一切行为)全部受此因缘果报法则的支配。

佛经上说:‘法不孤起’,世间没有独立存在的事物。任何事物的生起、存在,必须各种因缘(条件因素)具备。有因无缘不会生果,有缘无因亦不生果,因缘具足一定生果。譬如麦种豆种,装在罐子里不会发芽生长,种在土壤中,再加上阳光、雨露、肥料、人工等助缘,麦种豆种决定发芽生长,最后结出麦子豆子来。这就是因果——具足说就是因缘果报。世间万法——包括着物质世界的色法、精神世界的心法,以至于生命世界的生理法则,莫不受因果法的支配。

至于我们社会常说‘因果报应’。那是佛经中因缘果报通俗化的说法。而其意义偏重于有情世界(人类社会)心理行为方面的法则。尤其是偏重于善恶行为的后果。佛经上说:前生造下善业,今生享受乐果;前生受造下恶业,今生享受苦果。换句话说,今生造作善业,来生享受乐果,今生造作恶业,来生享受苦果。因为因果通于三世,三世就是前生、今生、来生,也可以说是过去、现在、未来。

再者,众生所造善恶之业的果报,有正报,有依报。正报是以过去业力,感得未来生命体之果报——或生人道、或生天道、或生畜生饿鬼道。依报是生命体所依托的环境之报,如人的房舍器物、畜生的岩洞巢穴等。此外又有所谓总报、别报。第八识引业感得五趣、四生等异熟总果报体(即生命体),称为总报;前六识满业所感得的异熟果报各不相同,称为别报。譬如人类,同生而为人,就是总报;而人与人之间,其美丑、贫富、寿夭、智愚等各不相同,就是别报。我们试看社会上千差万别的众生相,不正是正报、依报、总报各不相同的果报吗?

照这样说,因果报应是有其理论的根据,也有说不完的具体事例。但是,我们也常听人说:‘那有什么因果报应?像某某人一辈子积德行善,为什么老来会得了癌症?’

或着说:‘好人没有报,我就不相信什么因果报应。某某人一辈子横行霸道,无恶不作,为什么现在还活得好好的?’也有说:‘像某某这样好人,为什么会出车祸?’‘某某人一家善良本份,为什么一家瓦斯中毒死掉?’ (责任编辑:admin)